对于小吃货千颂来说,最享受的事,除了和各大企业老板打交道,其次便是和厨房打交道。
上次蹭席玄歌的每一道饭菜,她仍记忆犹新。
席大佬喜欢餐桌上摆的满满当当的感觉。
于是,她心里默默列出二十多道菜品,且,给它们规划了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主题。
算着他回家的时间,把色香味俱全的菜品一一端上餐桌。
“咔嚓。”别墅大门被从外打开。
站在门口一直无所事事的刘桃见门响了,立马站正身体,“先生回来了?”说着便去弯腰从鞋柜取居家拖鞋。
耳朵灵敏捕捉到声响,千颂加快速度放完最后一个盘子,旋即转身,“放着,我来!”
刘桃被吼的一楞,不自觉停下了手上的动作,朝着千颂的方向看了过来,还没反应过来,手上的拖鞋已经被千颂给接了过去。
千颂顺势半蹲在地上,帮席玄歌换鞋。
席玄歌似是没料想到这一幕,向来从容的人,此刻,脑子迟钝了半秒。
千颂抬起头,“抬脚呀小歌歌。”
仔细帮他换好拖鞋,千颂拍了拍自己的手,看到他的公文包还在玄关柜上放着,贴心帮他挂到衣架上。
片刻后,席玄歌便找到了自己的思绪,冲着洗手间而去。
千颂踩着拖鞋哒哒哒跟小跟班似的跟在他身后。
贴心提醒:“小歌歌,这个是洗手液,柠檬味的,可好闻了。”
席玄歌随便冲了下,便关掉了水龙头。
千颂盯着镜子里的席玄歌,像是在看怪兽。
终于,在她眼睛快要看累时,席玄歌给了她一个目光。
千颂挑眉:“小歌歌,不能这么洗手的,外面细菌那么多,至少要用流水冲两分钟才可以。”
边说她边挤出洗手液,在手中打开泡沫,拉过来席玄歌的手,搓搓他手背,搓搓他手心,细白柔滑的食指在他指缝间温柔勾搓。
在她指尖勾过他指缝,食指的纹路透过滑滑软软的泡沫摩挲着他略粗糙的肌肤的刹那间,他胸口处,忽然软软的,好似流过一泉带有温度的清水,使一眼平静的井水,荡起圈圈波浪。
还未待他想出这感觉的形容词,千颂打开水龙头,哗啦啦的流水声掩盖过所有情绪,回荡在耳膜。
洗完,千颂扯过来一条毛巾,认真帮他擦干净,翻过来调过去检查完,笑嘻嘻赞叹:“洗的可真干净。”
抬起头,才看到席玄歌好看的眼睛一直望着她,她这才后知后觉过来自己刚才干了什么。
心脏吐一口老血:狗腿的好像有点过分了。
老天保佑他别看出来啊。
“你上一天班肯定饿了吧,那个,去吃饭吧。”千颂指着餐桌处。
席玄歌大跨步走在前面,千颂小短腿嘚嘚嘚跟在后面。
千颂拉了一张椅子坐在了席玄歌旁边,又是帮盛饭,又是帮夹菜,更兼解说员。
“小歌歌,你尝尝这条清蒸鱼,刘姐说这条鱼可贵了,是稀有品种,你看,据说它的头骨是金色的。”
“这个是天才叫花鸡,听说吃了它的脑浆能变聪明。”